我們今天談論早戀,不能忽視家長和老師對早戀事態發展所起的錯誤引導。可以說,早戀之所以存在種種弊病,主要原因之一恰恰是家長和老師不能正確對待這一現象,從而加劇了早戀的不穩定和不確定性,一句話,加劇了不可控製性,所以家長才感到害怕。
早戀事態的發展,是在當事人和家長、老師的互動中完成的。家長如果把自己當作審判官,純粹以自己的感情、觀點、行為來對待早戀,就勢必會給孩子造成誤解、偏見、傷害。
正確的做法是,家長應當分享孩子情感的快樂、一起承受挫折的煩惱、共同設計合情合理的故事發展情節、共同求解這道青春難題。尤其是不要隨意定性,因為這種戀情的發展結局,真的很難預料。
與時俱進,家長一定要更新觀念
早戀本來就是一個不科學的名詞。因為什麽叫“早”,本沒有什麽標準,不能以年齡大小為標準。戀愛隻有“有”和“沒有”,沒有“早”和“晚”之分。
手勾手,心連心,這種學習能不分心嗎?
普天之下,隻有動物會戀愛,戀愛是所有動物到了**年齡必然而至的一種**表現。人也是一種動物,雖然他們自稱自己是高級動物。人隻有到了“**”年齡,才會戀愛。否則,你鼓勵他(她)去談戀愛,都無法得逞。就像幼兒園的小朋友,“老公”、“老婆”叫得歡,可家長知道,那不叫“早戀”,而是“過家家”。家長和老師如果鼓勵他們“早戀”,有時間他們寧可看動畫片,也不會對“早戀”感興趣。
在家長眼裏,早戀當然是一種戀愛,而戀愛一定是以婚姻為最終目的的。可是這種觀點並不得到孩子的認可。
早戀雖然也有戀愛成分,卻不以婚姻為目的。早戀的目的,就是相互交往的過程,而不是其結果。許多孩子隻是天真地認為,“別人都有男(女)朋友了,我也不比別人差,當然也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