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已經提到中小企業板的概念。它本是我國2004年在創業板市場尚未推出時先行創設的一種過渡,但當2009年創業板正式登場後,發現它依然具有獨特的融資作用,於是便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又一新選擇。可以說,中小企業板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多層次資本市場中的重要一環。
不用說,這種中小企業板是相對於股市中的主板市場而言的。因為這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在主板市場上市的要求,所以隻能在中小企業板上市。事實上,這些年來我國一批又一批中小企業通過這個平台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上市後呈現出“高成長、高潛力、高回報、高效率”的優勢。
中小企業板因為最早是為中小企業融資設立的,所以它的地位比較特殊,既可以說屬於主板市場,又可以說不屬於主板市場。說它屬於主板市場,是指它的上市條件與主板完全一致,它本身也包含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市場中,體現為“兩個不變”,即遵照的現行法律法規不變、發行上市標準不變;說它不屬於主板市場,具體是指它的“四個獨立”,即“運行獨立、監察獨立、代碼獨立、指數獨立”的運行管理機製。
為什麽要有這種區別呢?主要原因在於,在中小企業板發行的股票,主要是那些準備在主板上發行的成長性較好、科技含量較高、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流通盤通常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所以才稱為“中小企業”)。更具體的細則是: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至少有三個會計年度的經營期限;注冊資本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上市前三個會計年度的淨利潤都必須為正數,並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現金流量淨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或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重大變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