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是指國際金融組織專門給發展中國家民營企業提供的貸款和投資。其目的在於幫助這些國家發展民營經濟,推動國際民營資本流向發展中國家、減少貧困人口。所以,這項貸款是不需要政府提供擔保的,甚至有時候還會特地回避政府幹預。
國際金融組織包括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國際複興開發銀行(IBRD)、國際開發協會(IDA)、國際金融公司(IFC)、亞洲開發銀行(ADB)、聯合國農業發展基金會,以及其他國際性、地區性金融組織。相應地,國際金融組織貸款也包括上述機構提供的各種貸款。其中: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主要用於調整成員國之間的國際收支不平衡、維持匯率穩定。
世界銀行貸款(簡稱“世行貸款”),包括國際複興開發銀行貸款和國際開發協會貸款,目的是要通過發放長期貸款和提供政策性建議,幫助會員國提高勞動生產力。其中,國際複興開發銀行貸款主要是針對發展中國家的有息中長期貸款,利率是浮動的,利率水平與國際金融市場接近,貸款期限通常為20年,一般稱為“硬貸款”;國際開發協會貸款,主要是針對最貧窮國家提供的無息長期開發貸款,貸款期限在35~50年,一般稱為“軟貸款”,不過它從2000年起就不再對中國發放了。
國際金融公司是世界銀行下屬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機構之一,成立於1956年,總部設在美國華盛頓,是全球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股本金和貸款最多的多邊金融機構。國際金融公司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170多個會員國繳納的股金,二是從世界銀行和其他渠道借入的資金,三是自身業務經營的利潤結餘。國際金融公司貸款主要為民營企業或有民營企業參與的項目提供融資,並且要求在商業原則基礎上管理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