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是指企業把應收賬款質押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後者申請短期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
應收賬款本來是有期限的,在沒有收回時,這筆錢對企業來說並派不上什麽用場,相反還可能會造成損失;而現在好了,用應收賬款質押給銀行換取貸款,就把這部分資產和資金給盤活了。
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推出了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截至2017年3月,累計促成中小企業融資1.6萬億元,占總融資額的35%。2017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門聯合推出《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工作方案(2017~2019年)》,力促企業盤活存量資產。
最常見的應收賬款質押貸款主要有以下四種。
一是總括性擔保協議
也就是說,企業和銀行簽訂一個總括性的應收賬款擔保協議,表明企業的所有應收賬款包括現在的和將來產生的,都用來作為擔保,向銀行申請貸款。向銀行申請擔保貸款後,這些應收賬款仍然是需要企業負責回收的,銀行不會代企業催收貨款,但會要求企業收回貨款後用來歸還銀行貸款。
這方麵最典型的是平安銀行的ARP模式。
ARP的全稱是“應收賬款池融資解決方案”,這也是該行獨創的業務模式。意思是說,如果企業把所有的應收賬款全都委托給平安銀行管理,就可以不間斷地獲得該銀行的融資安排和應收賬款管理服務。
這項服務不需要傳統的銀行授信,也不需要企業提供其他保證和抵押擔保,並且無論是內貿還是外貿業務全都適用。也就是說,無論企業是國內貿易還是對外貿易中收到的應收賬款,都可以外包給該銀行。
二是特定擔保協議
也就是說,企業和銀行需要針對特定應收賬款簽訂一個擔保協議,表明自己同意並承諾,企業從銀行借到貸款後,將來這筆應收賬款收回時,對方不是付給企業,而是直接付給銀行、歸還企業的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