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的權利,主要是指以股權、知識產權、收費權等為代表的各種新型財產權。因為它們具有很高的財產價值,所以當然可以在企業需要用錢的時候作為質物,向銀行獲取貸款。
先看股權質押貸款
如果企業是上市公司,那麽你所擁有的非流通法人股,就可以用來向銀行進行質押貸款,這是很受銀行歡迎的。如果企業不是上市公司,卻擁有某家上市公司的這些非流通法人股,同樣可以這麽做。
不過,考慮到這些法人股本身不能流通,所以更受銀行歡迎的是前三大股東的法人股。銀行一般會對這些法人股的現有價值進行評估,然後扣除或有負債、應收賬款,再核定發放多少貸款,一般會相當於這些股票淨資產的60%~90%。
相反,如果企業擁有的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權,由於這時候銀行很難核定這些股權的真正價值,並且缺少法律依據,所以目前還不能辦理質押。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當企業向銀行進行股權質押時,企業和銀行之間應當簽訂書麵合同,並且要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的有效期從登記之日起算起。登記後,除非企業和銀行一致同意,否則這些股票是不能轉讓的。如果企業轉讓這些股票,所得到的價款應當提前清償銀行擔保的債權,或者交給企業和銀行共同約定的第三方存放。
再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
顧名思義,知識產權質押,就是企業用自己合法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經過產權評估後,向銀行申請辦理貸款。
由於知識產權變現受到許多限製,所以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隻有極少數銀行辦理,並且一般需要企業法人代表加以擔保。即便如此,對於資金緊缺的中小企業來說,仍然是一條可取的融資渠道。
與股權質押一樣,辦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時,同樣需要企業和銀行之間簽訂書麵合同,並且向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從向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除非企業和銀行一致同意,否則這些知識產權是不能再辦理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