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折舊及變賣的概念容易理解,包括固定資產折舊和各種資產變現。
這裏的折舊,是指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折舊費用意味著固定資產在長期使用中發生了損耗,所以要慢慢累積下來,用於將來的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可是,在固定資產更新改造之前,這筆資金是可以由企業自由支配的,這就存在著變成企業內源融資對象的可能。
這裏的變賣,是指把一部分資產作價出售,來籌集所需資金。這種資產既可以是固定資產、存貨(非產成品),也可以是無形資產。就像普通人家手頭緊張時,會首先想到家中還有什麽閑置物品可以變成錢一樣。
先看固定資產折舊
初看起來,通過固定資產折舊來融資好像天經地義,誰都懂的,其實不然。從融資角度看,這裏也是有技巧的,主要體現為兩點:一是具體折舊方法的選用,二是折舊年限的確立。
從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看,最常見的是直線法;而如果采用雙倍餘額遞減法,則更有助於內源融資。這項政策是國家稅法允許的,可謂不用白不用。這個問題不太好理解,下麵通過一個例子來加以說明。
張老板2017年6月購買了一台設備,原值10萬元,預計淨殘值率為5%,企業資金成本為15%,企業適用所得稅率20%,預計設備使用壽命5年。在這些背景下,這台設備如果采用直線法和雙倍餘額遞減法計算折舊,兩種方法在5年內對所得稅的影響額如下:
從靜態分析看,兩種折舊方法的累計折舊額相等,5年間的納稅總額也相同;可是由於采用的折舊方法不同,每年提取的折舊額不同,對所得稅額的影響也不同。而從動態分析看,采用雙倍餘額遞減法要比直線折舊法少繳稅款1320.28元,這就相當於在企業內部多了這樣一筆資金。
順便一提的是,這筆錢是從哪裏來的呢?實際上,這是兩種折舊方法下每年繳納的所得稅額不同,從而導致資金產生了不同的時間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