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共享融資,是指利用共享經濟業態來融通資金。這是本書推出的新名詞,一種伴隨著共享經濟而生的全新融資方式。
所謂共享經濟,是指以獲得一定報酬為主要目的,基於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權暫時轉移的一種新的經濟模式。共享經濟一詞最早是1978年美國德克薩斯州立大學教授馬科斯·費爾遜和伊利諾伊大學教授瓊·斯潘思在論文中提出的,但直到2010年後才開始流行。尤其是2013年3月《經濟學人》雜誌在其封麵文章中第一次詳細描述共享經濟的場景後,這種模式才開始深深影響著人們的觀念和生活。
共享經濟的實質,是以互聯網為媒介,整合線下閑散物品、勞動力、教育醫療資源,讓人們公平地享有並以不同方式付出和受益。對供給方來說,通過在特定時間內讓渡物品的使用權或提供服務,來獲取一定的經濟回報;對需求方來說,不需要擁有物品所有權,而隻是通過租借等共享方式使用物品就能滿足需求。在共享經濟背後,最關鍵的是如何實現最優匹配、實現零邊際成本,而這就必然會涉及資金的融通和周轉,並會給投資者帶來巨額的資金積澱,並形成資金池,供其他投資項目使用。
說到共享經濟,不能不提到共享經濟鼻祖羅賓蔡斯女士提出的公式:“產能過剩+共享平台+人人參與”。從中也容易看出,共享經濟最早是因產能過剩而出現的。因為產能過剩,所以才逼使廠家開動腦筋創新新的能量;就好比說,因為酒店有大量的房間閑置,所以才會想到把這些房間分享給“大家”。而智能化共享平台的出現,則給這種人人參與和分享提供了可能;就好比說,企業隻要擁有這樣的平台,一個房間也沒有同樣可以開酒店。人人參與則會滿足這兩者之間的匹配,通俗地說就是“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或者叫“我為人人,人人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