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小企業融資72法

§第4法 銀行貸款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全球性話題,並且也不是現在才有的。這些年政府持續不斷地減免中小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它們的生存壓力,但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如果不解決中小企業的銀行貸款難,它們的健康發展就很難不是一句空話。

中小企業從銀行得到貸款難

中小企業融資難表現在哪裏?廣東省中小企業局提供的數據表明,該省有53%的中小企業從來沒有與銀行和金融服務機構打過交道。換句話說就是,雖說借貸資金能夠促進企業發展、起到借雞下蛋的作用,但這些中小企業從來就沒有享受過這一點,甚至沒有想到這一點。

究其原因,歸根到底,中小企業的主要特點是規模小、盈利少;而企業規模小、盈利少,在金融機構眼裏就等同於貸款風險大。

說得更實在一點就是,銀行是“欺貧愛富”的。企業越是有錢,銀行就越喜歡貸款給你,因為它覺得企業這時候“有償還能力”。可是,這些有錢的企業並不一定真的需要貸款;相反,它考慮更多的可能是如何把錢投出去,以錢生錢;或者用出去,繼續擴大經營規模、提高市場占有率。倒是迫切需要銀行貸款的中小企業,有的已經餓得嗷嗷待哺了,才會想到銀行;可是銀行卻不願意貸給它們。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死結。

按理說,所有貸款放出去都是有風險的,銀行不知道的隻是這種風險有多大、會不會發生、什麽時候發生,區別在這裏。可是對於銀行來說,如果貸給大企業尤其是國有大型骨幹企業,將來即使有風險,甚至貸款收不回來,也容易找到理由;可是如果貸給中小企業,尤其是這些中小企業全都是民營、個體,一旦貸款收不回來,也就說不清了。這就是銀行不願意貸款給中小企業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