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收入有兩條途徑:一方麵是政府要創造一個合理公平的製度環境,消除製度鴻溝;另一方麵是個人要善於投資理財,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加班加點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麵對通貨膨脹,千方百計提高個人收入是很好理解的。因為隻有個人收入增長速度能跑得過通貨膨脹,才會顯示出實際收入的增長來。如果個人收入增長速度跑不過通貨膨脹,那麽這種表麵上的“增長”實際上增長的隻是名義收入,而不是實際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千方百計增加個人收入包括兩方麵含義:一方麵是,政府應當真正從百姓角度出發,從政治、經濟、法律等角度改革政治體製和經濟機製,為國民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增加收入創造條件;另一方麵是,每個國民尤其是低收入人群也應該從自身條件出發,量力而行盡快提高個人和家庭收入,力爭收入增長速度能夠超越通貨膨脹率,“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
從製度原因看增加收入
眾所周知,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速度很快。但同樣應當看到,我國在收入和消費結構上存在著非常嚴重的問題,這就必然導致從製度方麵看,國內有相當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在通貨膨脹麵前生活質量不是提高了,而是在下降,有的下降速度還很快,兩極分化十分嚴重。
以消費為例,1952年時我國民間消費占GDP的比例約為69%,接近於今天美國民間消費占GDP71%的水平。1978年時我國民間消費占GDP比例為45%,而現在則直線下降到36%左右。
與此相應的是,我國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卻從計劃經濟時期的16%上升到現在的30%。如果再加上預算外開支,就更是驚人[注釋1]。
再看收入。1993年我國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為49.5%,2007年時已經下降到39.7%。我國勞動報酬占GDP比重在1983年達到峰值56.5%,2005年下降到最低點36.7%,22年內差不多下跌了20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