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或裝修,本質上是一種經濟行為,不必也不能硬去貼上一張時髦標簽。
最近看到一篇報道,字詞句之間有種觀點令人實在不敢苟同。該文認為,目前我國城鎮居民購房及其裝潢消費是一大熱點,而存在銀行裏的居民儲蓄已高達若幹萬億。要是其中的一部分居民拿出多少比例用於購房裝修,或者房子再大一些,裝修得更精致一些,不啻是對國家的一大貢獻。此言差矣。
人生在世,衣食住行,隻要有條件,每個人都想穿得鮮豔一點,吃得滋味一點,住得舒服一點,行得輕便一點。這是人的本能,並不需要指教。就拿住來說罷,自從前蘇聯影片《幸福的生活》1953年在我國上映,“樓上樓下”就成了國人憧憬的幸福生活。從根本上講,住得好一些首先是人的一種“自私”,而對社會的作用則在附帶地位,而且是不確定的。有人要買房。繼而要裝修,以及投入多大的預算,首先考慮的是他需要不需要、有沒有與之相應的財力保證,而決不會考慮他對別人或社會能不能作出什麽貢獻?不敢買房或不敢裝修,原因多在於囊中羞澀;反之亦然。
勤儉節約一直被視作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的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誰要是多了幾件新衣服,都會有被當作沾上。資產階級生活作風”的危險。20世紀80年代末的搶購潮中,誰要是拚命消費,同樣有“破壞經濟秩序”之嫌。前幾年剛剛響應“儲蓄利國利民”號召為國分憂的居民,今天又被“消費就是愛國”的時令、功利性標簽搞得暈乎乎,又會有多少響應者呢?
消費就是消費,它有著自身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