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日前住宅裝飾裝修的“規矩”正式開始實施了,你準備好了麽?
家庭裝飾裝修業的蓬勃興起,正在導致由此產生的質量糾紛也“水漲船高”並日益突出。不僅絕大多數業主缺乏裝修方麵的專業知識,就連一些裝潢公司對此也是似懂非懂,這就必然導致對工程質量驗收的標準莫衷一是。可見,用統一的裝修驗收標準來作為雙方的質量判定,已是一種時代的必然。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現在好了,全國各地陸續頒發了《住宅裝飾裝修驗收規定》,它同《家居裝飾裝修工程合同》、《家居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規定》、《家庭居室裝飾裝修資格管理辦法》一起,係統地構成了一道道防線,成為鼓勵業主裝修投資的“陽光法案”。
“陽光法案”的實施,可望是幾家歡樂幾家愁。對業主而言,實在是一件大好事。作為一部地方性標準,它理所當然地可以作為甲乙雙方簽訂裝飾裝修合同時的基本質量依據。以後簽訂合同時,業主隻要大膽地寫上一句“以《××市住宅裝飾裝修驗收規定》為質量驗收依據”,既輕鬆又瀟灑!對某些一貫粗製濫造、偷工減料的裝潢公司來說,《規定》不啻對他們是當頭棒喝!
可以預見,肯定有些“先天不足”的企業要被《規定》淘汰出局,果真如此,又是業主的一大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