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誰砸了會計人的飯碗

§會計出納一身兼,隨時可能出問題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都知道,《會計法》明確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然而在現實社會中或者是出於對會計人的信任,或者是為了節省人員費用,會計和出納由一人擔任的現象並不少見。而在這種情況下,隻要當事人思想稍微有些出軌就會走上犯罪道路。

1997年的一天,上海市某企業會計徐麗正在審核公司出國人員的開支賬單。這時候2位同事在一旁說話被徐麗聽到了。隻聽他們說最近的股市行情很好,幾天前買了1000股股票,“一轉手就賺了幾套名牌西裝”。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徐麗看著自己麵前的出國人員開支登記表突然有了主意。她想,自己一人擔任會計和出納,如果悄悄地取出一些出國人員多餘的美元應該不會有人知道吧?就這樣從此她開始涉足股市,贏了就去買新股,輸了就用公家的錢補上。從1997年初到1998年8月,她先後貪汙公司出國人員多餘美元等外幣折合人民幣20多萬元。

1998年9月徐麗被調換會計崗位,在被要求移交工作的那天她真的害怕了,於是便逃之夭夭。2年以後她主動向長寧區檢察院投案自首,後來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同樣是在上海市長寧區的某企業,在深圳與港商合辦了一家工業有限公司。該企業直到工業有限公司在社會上招聘會計為止,每年都要派會計去進行查賬。然而由於該企業派往工業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胡某兼任著出納,會計礙於其有公司人員聘用大權所以不敢對他進行監督。就這樣,胡某采用貪汙工資尾數、貪汙暫住人員管理費押金等手法在短短的兩三年內就貪汙公款16萬元。

政府主管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他們也明明知道會計和出納一人兼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但是卻抱著一種“一人做事一人當”的心態聽之任之,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他們在縱容會計犯罪、在迫害會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