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工作站在矛盾的第一線有時候無論你怎樣操作,都是兩麵不討好。下麵要講的就是這樣一個故事,它比較典型地反映出了會計人在工作中的某種難處。
1997年12月29日,在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潮陽市支行臚崗辦事處,一位經辦人員把已經發放出去的101萬元的原始憑證交給了會計周少華,要他據此辦理會計手續。周少華當時並不知道這筆貸款有什麽背景,隻是根據規定審查後發覺,臚崗辦事處當時確實已經把這款貸出去了,而且原始憑證真實有效。所以他就在請示辦事處領導同意以後把這筆貸款辦理了入賬手續,並且在12月31日上午報給了建設銀行潮陽支行。
一直到這裏,相信大家都不會對這樣的處理抱有任何疑義。
話說12月31日下午,建行潮陽支行在匯總審查中發現,這筆101萬元貸款是辦事處沒有報經支行審批而違規發放的,所以當天晚上在支行領導的主持下,對周少華報上來的數據在支行的電腦裏做了修改:將101萬元從貸款科目中拿出來,使得辦事處貸款實際發生額減少;同時把它放在庫存現金科目裏,使得辦事處的庫存現金虛增。調整完畢後,潮陽支行把結果上報給了建設銀行汕頭市分行。
潮陽市支行改了賬,但是在辦事處留底的賬並沒有進行修改。所以在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支行領導多次到辦事處找周少華,要求他“調賬”。
但是倔強的周少華認為,他上報的賬是真實的,不能眼睜睜地看著101萬元國有資金明明已經貸款出去了而在賬麵上卻沒有得到反映,更不能硬說它還在庫存裏。既然現在已經發現了這筆貸款是違規的,那麽就不應該在賬麵上捂蓋起來,而是應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由於周少華堅持不改賬,1998年1月5日他被責令停職,並且要求被立即辦理移交手續。1999年9月周少華被行政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