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會計、一個出納,兩個崗位的設置本來是為了相互牽製的,可是沒有想到他們之間卻相互勾結、狼狽為奸,以至於造成了合謀貪汙和挪用公款。
她們把小金庫當作自己的私房錢
2001年7月,廣東省佛山市口岸服務公司的會計和出納同時被一審判刑。
佛山市城區法院審理後認定,原口岸服務公司會計陳巧嬌和出納會計蘇燕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1996~1998年期間先後把公司存入銀行的小金庫中的部分款項、利息、公司食堂返回的周轉金等共計46692元兩人分得各人一半。另外又先後18次共同挪用公款145萬元進行營利活動,每人獲得非法利益84214.75元。案發以後,會計家屬退回贓款497561.46元,出納會計家屬退回贓款407688.58元。
法院判決認為,兩人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貪汙罪和挪用公款罪。隻是由於能夠主動交代犯罪事實和親屬積極退贓,才分別從輕判決有期徒刑3年和2年6個月。
公款買彩票中大獎,廠長和會計起黑心
1999年9月23日,遼寧省錦州市某企業用200元公款購買了40張彩票。28日開獎以後,發現其中有一張彩票中了5萬元的一等獎。按照開獎規則,一等獎得主還應該參加電視搖獎,獎金最少5萬元、最多100萬元。
得知這一消息以後,該廠廠長袁信便與會計焦某、出納項某一起在1999年12月9日趕赴沈陽參加電視搖獎。
在遼寧省彩票發行中心搖獎現場,袁信終於搖出了40萬元大獎。扣除個人所得稅8萬元以後,袁信懷揣著32萬元的農行金穗卡回到了錦州。經過袁信、焦某、項某3人商量,這筆意外之財被3人私分了。袁信分得19.2萬元,拿出3.4萬元借給單位用於生產,會計焦某和出納項某各分得5.2萬元,另外分給2個知情人各1萬元,請客吃掉2萬元,餘下的3萬元存放在項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