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顧名思義是政府對失業人員再就業推出的一項鼓勵政策。具體地說是,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組織起來就業,由於難以獲得銀行貸款,所以可以通過政府設立的這項再就業擔保基金的承諾擔保,向銀行申請專項再就業小額貸款。
也就是說,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是銀行發給你的,再就業擔保基金在這其中所起的隻是擔保作用。
根據2002年國務院頒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2]12號),對於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製的行業除外)的,3年以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所得稅,並且免收屬於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的所有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與此同時,各省、地級以上城市都要建立下崗失業人員貸款擔保基金,所需資金主要由政府財政籌集,具體擔保機構由當地政府確定。
換句話說就是,如果是由下崗失業人員創辦的小微企業,就可以向當地下崗失業人員貸款擔保基金申請小額貸款。
貸款額度一般為每人2萬元左右,總額一般不超過6萬元(女性創業或規模較大的小微企業,貸款規模可擴大到8萬元);已經通過小額擔保貸款扶持,並且已經全部歸還貸款,創業比較成功,規模需要進一步擴大,並且能繼續帶動就業人數在5人以上的,申請第二次貸款時,額度可以放寬到30萬元。
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到期需要延長的,可以申請展期一次(展期一般不超過1年)。
貸款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但如果本身屬於利潤不高的微利項目,其利息可以由中央財政全額貼息(展期貸款不貼息),不用小微企業自己負擔。這樣,對於小微企業來說,實際上享受到的是免息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