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交易中,如果不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買方和賣方最擔心的就都是對方的信用。賣方擔心商品發出後能不能順利收回貨款;買方擔心付款後能不能收到自己所要的商品,質量、規格、款式等有問題時能不能包退包換。尤其是在對外貿易中,對方遠在異國他鄉,這種擔心更嚴重。
正因如此,通過銀行開具信用證、借助於銀行信用來解決這個問題,與此同時又衍生出用信用證融資,這種模式就出現了。
這裏的信用證,是指銀行用來保證買方擁有支付能力的憑證。當買方在進口商品時,因為不能付清貨款或沒有實力付清貨款,就可以向銀行提出要求,由銀行開給賣方載明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憑匯票和出口單據在指定地點付款的書麵保證。這樣一來,就使得原本買賣雙方的商業信用變成了銀行之間的銀行信用,從而徹底消除了賣方的後顧之憂。
需要指出的是,信用證雖然是因為商品交易而派生的,可是與具體的商品買賣合同卻沒有聯係。也就是說,信用證體現的是銀行信用,強調的是憑單付款。隻要單據相符,開證銀行就必須無條件付款。
從形式上看,從信用證項下的匯票是否附有貨運單據看,可以分為跟單信用證、光票信用證;從信用證是否可以撤銷看,分為可撤銷信用證、不可撤銷信用證;從有沒有另外一家銀行保證兌付看,分為保兌信用證、不保兌信用證;從付款時間看,分為即期信用證、遠期信用證、假遠期信用證;從受益人的權利看,分為可轉讓信用證、不可轉讓信用證。此外還有循環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對背信用證、預支信用證、備用信用證等。
那麽,信用證融資是怎樣進行的呢?
從賣方來看,信用證的出現,使得原本因為擔心買方信用而不敢交易的商業行為能夠付諸實施,這樣就能及時地把貨物變成資金,而且馬上就能到賬,盤活了存貨,加速了資金周轉,這就起到了以貨融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