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龐氏騙局

§§不勞而獲者集合體

龐氏騙局是最典型的金融詐騙,而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金融行為都是為了讓絕大多數人賠錢的,決不是相反。這無關道德和境界。想想看,如果它是為了讓絕大多數人賺錢即慫恿絕大多數人不勞而獲,這又是多麽地不符合社會發展邏輯。所以,剩下的結論隻能是前者。

從這個角度看,龐氏騙局的實質,就是要在這裏集聚一批批不勞而獲者——先是虛構一窩可以不勞而獲的誘餌,然後忽悠一批想不勞而獲的人,最終必定會讓這群想不勞而獲的人雞飛蛋打(賠錢),最終成就那少數幾個不勞而獲的騙子!

所以,龐氏騙局的做局者和參與者中多是那些夢想不勞而獲的人,是對“快速致富”的渴求促成他們“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走到一起來了”。

明白了這一點就容易理解,為什麽麵對同一龐氏騙局,參與者和旁觀者尤其是拒絕參與者會表現出截然不同的兩種態度來:前者深信不疑,後者則認為十分可笑和愚蠢。原因在於,前者看到別人賺得巨額鈔票對自己的思維方式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並且蠢蠢欲動。也就是說,他看到(至少是相信)已經有人從這種方式中真的賺到了錢,而且是巨款(至少對他來說很有吸引力),所以也想投入其中趁機撈一把;而後者則不相信有這種“從天而降的好事”。換句話說,在這些參與者眼裏,證據的重要性超過了他們對這一事物本該擁有的基本判斷,昏頭了。

舉例說:如果龐氏騙局的基本模型分為3級,按50%提成計算,那麽每人拉2個下線,比如我繳了1萬元、處在第1層,那麽第2層的2個人也是每人繳1萬元,我就能收到2萬元,這樣我就不但已經回本,而且盈利了100%(這**夠大的了吧);如果第2層的這2個下線,他們也都各拉到2個下線即第3層,那麽第3層一共有4人,他們每人上繳1萬元,這時候第2層就能收到4萬元,我可以從中提成50%即2萬元。也就是說,我給上線付出的是1萬元,可是到第3層就能總共收到4萬元。在這第2、第3層合計6個人中,每人都付出1萬元,最終結果是第1層的我從中得到4萬元,扣除我上繳給上線的1萬元後實得3萬元;第2層2個人每人可得1萬元,恰好保本;第3層4個人分文不得。也就是說,在這6個人辛辛苦苦都盼望著不勞而獲時,最終結果卻把大頭送給了做局者(我),忙了半天第2層也才勉強保本,第3層更是當了冤大頭。可為什麽有這麽多人會聚到一起來呢,就是都想不勞而獲,卻忘記了血本無歸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