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龐氏騙局

§§【拓展閱讀】 過橋資金這次沒能過得了橋

30歲出頭的胡某,曾經在某股份製商業銀行深圳一家支行工作,有過多年一線信貸業務經驗,給人以年輕有為的感覺。

看到深圳民間資本活躍、資金投資和金融創新環境寬鬆,2011年他辭去職務,在中環租了間高檔辦公室,另外聘請一位銀行前同事,自己開了家專門從事“過橋”資金的公司。

胡某給人的印象很好,所以,業務對象除了他父母,主要就是鄰居、親戚朋友、銀行同事以及這些同事過去的客戶。當然,從事發後的情形來看,這就正好成了“殺熟”。

胡某當初在銀行工作時就認識一位朋友張某,張某覺得他斯斯文文的,人也很孝順,印象非常不錯,所以投給了他幾百萬,連本帶利滾動至700萬元。胡某的一位老鄰居馮女士,對他從小印象一直都很好。2014年8月她剛剛碰到胡某的母親,聊天時得知胡某生意做得很不錯,回家一個多星期後就接到胡某的投資邀約,便在9月把剛剛賣出一套房屋還剩下的200萬元現金毫不猶豫地就匯給了他。而這也使得馮女士成了這場騙局的最後接盤者,不到一個月,平台就出事了。

雖然胡某平時給人的印象很不錯,但這些受害人表示,之所以會把錢投給他,主要還是看重他承諾的回報率高。實際上,胡某所從事的“過橋資金”業務很簡單,說穿了就是高息攬儲。他對外承諾的回報是年化收益率96%(月息8分)、72%(月息6分),最低24%(月息2分)。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加上胡某過去在銀行工作的光環,參與者紛紛追加投資;不但自己投,而且動員周圍的朋友一起投,以便自己也能從中拿些提成。投入最多的一位楊某累計投入本金1億多,加上兩年多來的利滾利,本息高達4個億。絕大多數參與者在胡某那裏投了2年,2014年8月以前都能按時付息的,可是到了9月份就戛然而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