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生數據的真相

19 失業率:兩個失業率,龍鳳雙胞胎

先是中國社會科學院2008年12月16日發布的《社會藍皮書》稱,中國城鎮失業率攀升到9.4%,已經超過7%的國際警戒線;而今年(2009)3月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2008年城鎮登記失業率是4.2%。兩相比較,前後數據竟相差1倍。學界和民間更有“2009年預計中國失業率是14.2%”、“中國失業率嚴重失真,實際失業率已達到33%以上”等聽起來頗為驚心動魄的數字。

——摘自某公開報道

失業率是各國非常敏感的一個統計數據,它有著嚴格定義,並不是公眾普遍意義上理解的那種簡單概念。

所謂失業率,是指失業人口占勞動人口的比率,目的是用來衡量閑置中的勞動產能。這裏的勞動人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全部就業人口中有工作意願、卻仍然沒有工作的勞動力。在美國,每個月的第一個周末(星期五)會公布上個月的失業率數據;在我國台灣,這項數據則於每個月的23日由台灣“行政院”主計處對外公布。

我國統計指標中的失業率是指“城鎮登記失業率”,而不是國際上通行的“城鎮調查失業率”。這樣一限製,失業率的概念就比較明確了,不過所得到的失業率統計數據也因此就小得多。

顧名思義,城鎮登記失業率是指城鎮登記失業人數占城鎮從業人員總數與實有城鎮登記失業人數之和的比重。計算公式是: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總數

城鎮登記失業率=―――――――――――――――――――×100%

城鎮從業人員總數+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總數

這個計算公式中的分子“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非農業戶口;在一定勞動年齡內(目前的標準是16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下、女性45周歲以下);有勞動能力,無業而要求就業,並且在當地就業服務機構進行過失業保險登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