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09年)有人士分析披露,以北京地區為例,“職工工資”裏麵可能高達66%的份額並不在市民腰包裏。此言一出更使輿論沸騰。如何讓統計數據更真實地反映實際情況,有關數據統計發布部門麵臨著媒體、民眾的改革呼聲。
——摘自某公開報道
“職工平均工資及其增長速度”是目前最受我國公眾關注的統計數據,但說實話,這也是一個對公眾來說最沒有用的統計數據。
究其原因在於,這個數據不但與人們理解的概念相差甚遠,而且隻要一談到“平均”,就很難與某個具體的人掛起鉤來。也就是說,無論你的工資收入與平均工資相比是高是低,其實都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2011年4月5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統計局宣布,2010年上海市職工平均工資46757元,比上年增長9.3%。2011年5月7日北京市統計局宣布,2010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為50415元 1。
這裏,我們首先來看看這個指標中的“工資”究竟指什麽?
根據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第1號令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勞動統計製度上的所謂“工資”包括以下6個部分:①計時工資;②計件工資;③獎金;④津貼和補貼;⑤加班加點工資;⑥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而從公眾角度看,工資的概念就該是指“基本工資”或“合同工資”。工資就是工資,不能包括各種津貼和補貼,否則也就無所謂“基本工資”、“合同工資”、“津貼”、“補貼”這些概念及區別了。
從中容易看出,兩者之間有不小的認知差距。更不用說,目前許多單位發放的獎金、津貼、補貼占有相當大比重,有的甚至占到總收入一半以上。這樣一來,大多數公眾感到自己的收入並沒有統計部門公布的平均工資高,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