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回娘家,老媽沒跟我說上幾句,忽接到電話,馬上笑著對我說:你稍坐會啊,你爸在等我一起去打乒乓的。
看著老媽淡淡的喜悅,似乎年輕了幾歲,我自然也高興,“行,你去吧,我在這看看書。”人到老年,健康最重要,他倆每天都要一起散散步啊打打球什麽的,做子女的當然樂意。
我想起了父母跟我說的他們在一起的事。與戒指有關,與手表有關,與平平淡淡的愛情與堅守有關。
他倆結婚的那年,老媽在宜興,老爸在鎮江,沒有電話的他們書信來往,情意綿綿。當時是1970年代初,經濟還不發達,他們的婚禮也簡單,隻是辦了桌酒,請了主要的幾位至親,沒有後來的什麽幾大件,也沒有現在的什麽戒指等定情物,老爸隻是給老媽買了雙襪子。結婚後第一年,老爸依然在鎮江工作,寄給老媽的信中訴說著“五一”因工作忙來不了宜興的難處,還寫了首詩對老媽表示思念。總之,當年的他們都是文藝青年,物質貧乏而精神豐富、快樂。我常想象當年的他們,一個愛寫詩,一個愛唱歌;一個是文書,一個是街道老師,當他們鴻雁傳書寫信讀信的那刻,定是他們幸福的時刻。
老爸當年才每月40元工資,每月還特地寄給老媽20元,老媽全將之存起來,到後來還是用在家裏。她還特地讓老爸每月存10元錢,一年後讓他買了隻上海牌手表,說是老爸工作節奏快、跑的地方多,很用得著。
一晃25年過去了。那年,是1990年代初期,說起來還算是銀婚了。這時的他們,已有3個女兒,除了剛工作的我,兩個妹妹還在讀書,物質較之早年好了許多,但依然不寬裕。然而,這一年,一向節儉的父親卻忽然大方起來,花了300多大洋為母親買了份禮物:一枚金戒指。這是他在廣州出差時,在中英街借了同行的錢買的。他對老媽說,美華啊,當年結婚時,我什麽禮物都沒給你買,那時經濟緊張;而這些年,你總是舍不得為自己買什麽,老是為我買這買那。一晃我倆都銀婚了,再什麽我也要表示表示,就送給你一枚戒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