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家暴事件,讓我想起了一部電視連續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場景的慘烈讓我根本沒有看完。
不難想象,還有相當多的受害者,不敢發聲、不敢求助,長期對施暴者“逆來順受”。不少受害者幻想施暴者能“改邪歸正”,等來的卻是變本加厲的傷害。
你知道嗎?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暴日”,這個少有人知道的紀念日背後,是3位多米尼加女性被殺害的悲慘經曆。為了紀念這一事件,1999年12月17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指定11月25日為消除對婦女的暴力國際日。
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這部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法律,標誌著中國在預防家暴和保護受害者方麵邁出了重大的一步,讓清官難斷的“家務事”有了國法可依。遭受暴力的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家庭暴力告誡書”,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公權力介入家暴有了法律依據。
首先,要注重法治精神和新時代家庭觀念宣傳。用細致的宣傳教育工作,將紙麵的條款內化為人們的內心準則;要發揮好街道、社區的積極作用,讓最“接地氣”的基層組織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要讓“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實貫徹到司法工作中,讓人們的人身權利特別是精神權利得到充分的重視和保障。因為隻有織密築牢反家暴的基層防護網,家暴這一腐朽、違法行為才能在陽光下滅亡。
其次,隻有遭遇家庭暴力之後勇敢向暴力說“不”“向施暴者說不”,才能真正地保護自己、保護自己的家人,讓施暴者受到懲罰。期待各種追責機製、保護機製能更健全,為受害者撐腰,努力構築反家暴保護網,讓施暴者受到應有懲處。
“家和萬事興,家旺國太平。”預防和製止家庭暴力,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權利。讓我們攜起手來,為營造沒有暴力的家庭氛圍,為創造男女平等、和諧發展的社會環境,為譜寫平安幸福的無錫篇章,奉獻我們最大的智慧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