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光明
我剛過五歲的女兒有一天很認真地對我說,“爸爸,我要開一家‘藍貓’專賣店。”我問她幹嗎。她說,“我要掙錢,買大房子。”我開玩笑說,這事兒現在不用你管。你現在的第一要務是在成長中學文化。有了文化才能掙錢。女兒的嘴向來厲害,她對我的大道理不以為然,進而又問,“什麽是文化?有文化就能掙錢嗎?”我對她說了一句有點繞脖子的話,“有文化不一定就能掙錢,可沒錢也得有文化。”沒想到女兒竟不依不饒,“光有文化沒有錢,多沒意思啊!還不如光有錢呢。”從女兒的靈牙利齒,我領教了她也許與實際年齡不相符的思維的銳敏與犀利,這無疑來自於她周圍環境方方麵麵的影響。但我在自得於女兒繼承了我的遺傳基因之餘,也困惑了。因為,我周圍生活所發生的一切讓我感到,現在人們的價值觀似乎已經把財富,特別是物質財富,變成人生成功的硬道理了。擁有財富似乎正成為許多人人生的惟一。
什麽是文化?我為此特意查了《現代漢語詞典》,按它第一條詞義的解釋是:“人類在社會曆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特指精神財富,如文學、藝術、教育、科學等。”若可以將此解釋當真理來理解的話,它的意思是,光有物質財富的闊佬,並不算有文化。而僅僅擁有精神財富的窮光蛋,或可稱得上有文化。但它並不保證,擁有精神財富,一定會隨之擁有物質財富。具體到某一個人身上,他的文化非得是他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而尤其要看重他的文學知識、藝術修養、教育品質與科學思想的程度是怎樣的。簡言之,一個人光有錢,不算有文化。而一個人有文化,也不一定有錢。但文化不是物質貧瘠的代名詞,文化人也不能窮兮兮的。現在的一個時髦詞是“知本”意思是以知識為資本,文化可以成為生財之道。又一個與時俱進的提法是,文化可以產業化。即將精神財富轉化為物質財富,然後兩個加在一起就等於文化了。但不知道,這種簡單的換算公式是否管用。我覺得,文化可以成為生財之道,卻不能僅僅把文化當成生財之道。按照時尚的觀念,靠文化發財致富也是天經地義的。但我想,問題的關鍵是,你在創造財富的同時,是創造了文化,還是糟蹋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