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都是網絡惹的禍

§網絡犯罪引出沉重話題

網絡犯罪取證難是眾所周知的。如果公安部門隻是根據一個IP地址的相關記錄,從而認定某人向外發送了色情圖片或者其他犯罪行為,並且對其作出處罰,受罰人一定會“狡辯三分”。

因為這種依據可能會與事實有所出入。在一個以技術取勝的網絡社會裏,IP地址是否真的具有惟一性?如果不具有惟一性,那麽技不如人者是否就一定隻能自認倒黴?

廣東省陽江市網民就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曆,最後通過一紙訴狀將公安部門的網絡警察告上法庭。

取證,難以逾越的一道坎

陽江市公安局根據偵察手段認定,網民梁某向他人發送了色情圖片,其主要依據是受害者(收到色情圖片的市民)電腦及電信部門服務器上下載的記錄。但是原告梁某並不認可這份證據。

梁某一直沒有否認那些色情圖片是通過他的電腦發出的,但是他認為,從他的電腦發出並不表明就是他發出的。因為電子郵件具有易丟性,被篡改以後可以不留痕跡,所以無法排除該證據在提取以前沒有被篡改或偽造的可能。

況且,誰能保證這一行為不是黑客入侵而引起的呢?隻是問題在於他無法提供自己的電腦遭受黑客入侵的有效證據。

網絡安全專家agui也同意梁某的看法。對於一台存在安全隱患的電腦來說,完全可能被黑客入侵,也同樣完全可能在入侵後沒有留下任何痕跡。這主要取決於電腦的操作係統和配置。

應當說,這起案件的原告(梁某)和被告(公安局)雙方都缺乏有力證據,這是網絡本身的性質所決定的。

因為與傳統案件相比,取證的確是網絡案件最讓人頭疼的問題,也許有些證據是永遠也取不到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法院最終如何判決就變得十分令人關注。如果判公安局勝訴,可能會帶來許多冤假錯案;如果判梁某勝訴,網絡警察在以後遇到類似的情況時,對方都以“電腦黑客入侵”為理由,這個網絡秩序還怎麽維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