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我們的地頭,就由不得你們啦”,“實話告訴你們吧,把你們倆弄到長春,就是為了讓你們當‘小姐’的”。
“到了我們的地頭,就由不得你們啦”
2002年8月,吉林省通化市2位從來沒有出過家門的17歲少女,在接到網友發來的邀請後,對父母謊稱到外地同學家玩,就迫不及待地趕赴與網友的約會。結果,兩人被犯罪分子綁架到長春做“小姐”,其中一人失了身。
據警方介紹,自從網絡占據年輕人的心靈後,利用網絡實施詐騙、強奸、綁架等犯罪活動的案件也就日益增多。
這些犯罪分子選擇的對象,一般都是十幾歲、20歲左右的無知少女。他們大多數從學校到學校,一直沒有出過遠門,當然也就不知天多高地多厚。要騙他(她)們,實在是太容易了。
除了缺乏社會經曆,還與喜歡幻想有關
心理學家也認為,除了缺乏社會經曆以外,還與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富於幻想、尤其總喜歡把那些美好的愛情故事或新奇刺激的事物加以美化的想象有關。久而久之,自己就會渴望成為其中的一名主角。
在上網以後,這種幻想就會被寄托在網絡世界中的虛幻人物身上。“愛屋及烏”,他們往往單純根據網友的名字好聽與否,來判斷對方是否自己心目的“白馬王子”或“白雪公主”。有時候隻是因為聽了幾句恭維的話,就死心塌地地跟著對方走。一旦碰到犯罪分子,其風險之大可想而知。
虛擬戀情,意在騙錢
2001年7月,天津市北辰區的一位趙某,通過網絡聊天結識了黑龍江女子“映雪紅塵”,隨後由網絡走進現實,確定了戀愛關係。
經過一年多糾葛,趙某因對方要求先後送給她9000多元,然而到頭來連“映雪紅塵”的影子都不見了。
回想當初,“映雪紅塵”在網上真誠地對趙某坦言,自己雖然隻有25歲,可是已經離過一次婚,平時連自己的孩子都看不到,因此已經從黑龍江來到北京做生意。目的就是為了賺錢以後將來能夠要回自己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