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成熟女性,聊天後結識了一位20歲的毛頭小夥子,被他騙得團團轉,半年失財29.5萬元。2位少女聊天後應邀與網友共進夜宵,慘遭4位網絡情人**。這樣的騙財騙色何其多也!
2002年7月8日淩晨,福建省閩清縣公安局梅城派出所一舉抓獲了4名涉嫌強奸2名女子的男青年。據悉,這4男2女是通過網絡聊天認識的,兩位女子再也沒有想到,當她們網下初次見麵時就被“網絡情人”給糟蹋了。
7月7日晚上,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黃某某、吳某某、黃某等4人,在閩清城關一家網吧上網。通過網絡聊天,他們將在網上聊得十分投機的2名女網友約出來見麵,並請她們吃宵夜。
見麵之後,4位男青年見2位少女不諳世事,於是心生歹念,將藥摻入飲料中騙2女子喝下,然後將昏迷中的她們扶到王某某等的出租房內實施強奸。
類似於這樣的網上聊天、網下約會、然後劫財劫色的事例屢見不鮮。而網上聊天則是這一係列罪魁禍首的由頭。
請記住:網絡聊天隻是一種娛樂方式,它離真正的網絡還很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