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與用戶簽訂供貨合同後,麵對原材料日益漲價的趨勢,常常會出現這樣的情形:繼續按原合同價格供貨吧,不但無利可圖,而且可能還要虧本。這時候的企業應該怎麽辦呢?是恪守信譽,仍然按合同價供應;還是束手無策甚至違約,一味抱怨原材料漲價?前者在經濟上明顯吃虧,後者則實在於事無補,甚至會喪失信用。
這裏有兩種辦法可以選擇。一是如果用戶並非急著要按時供貨,可以與用戶協商中止合同,賠付給用戶適當的違約金。二是如果用戶非要履行合同不可,則可以請用戶自己修改合同以作調整。
市場經濟下已不再有計劃產品價格,如果光是惱恨原材料漲價從而致使成本價高於銷售價,實際上仍舊是計劃經濟體製下的固有思維。有道是,市場無情人有情。在外部情況發生變化以後,請用戶來修改合同定價,使合同條款更符合市場行情,通情達理的用戶是會理解供貨企業苦衷的。
無錫鍋爐廠采用以上辦法,曾經輕鬆地走出了企業一度陷入的困境。1993年5月,該廠如果按已簽訂的合同價格交付產品,要淨虧損6000萬元,企業麵臨著關門倒閉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主動邀請用戶來廠麵談,做好成本分析解剖工作,用誠心誠意來說服用戶。他們認為,如果用戶接到邀請遲遲不來,那麽說明對方並不急需產品,即使按合同價格供貨,對方也不一定會立即付款;如果應邀而至,就說明了具備修改合同的前提條件。有的用戶來廠達八天八夜,他們就和用戶談了八天八夜,直到最後對方理解為止。像沈陽第三橡膠廠就主動將兩台鍋爐價格上調了80萬元,供需雙方合唱了一首“理解萬歲”的讚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