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創業者如果能注意給自己的產品買一份保險,會使得產品在同行中更具有競爭力,在消費者中更具有吸引力。
假如你是一位淨水生產商,在你購買保險後,產品淨水桶的外包裝上就可以印上“某某保險公司承保”的字樣。據調查,一般消費者看到上麵有保險公司的字樣後,第一反應就是“這個產品質量有保障,否則,保險公司怎麽會敢擔保呢?”這樣就給產品打開銷路創造了有利條件。
其實,這類保險從性質上來看,既不是人壽險,也不是財產險,它屬於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承保的是,被保險人因疏忽或過失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而依法對受害方承擔經濟賠償的責任風險。參加這種為產品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的廠商,其產品既不能說明它特別好,也不能說明它特別不好,給消費者也並不能帶來任何利益。廠商投保的目的在於,一旦由於產品質量問題產生巨額索賠,就可以將責任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雖然有的保險公司會督促廠商提高質量,或者定期上門檢查,但廠商在商品包裝上印上“保險”字樣,僅僅是為了討個吉利口彩,增加銷售額。
舉例說明。假如某一天,一位消費者喝了你廠生產的淨水,不久就上吐下瀉,一直昏迷了幾個小時。經過醫院檢驗,發現病因是由於喝淨水引起的,而且該淨水在規定的保質期內。消費者首先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然後向廠家提出索賠5000元。而你因為對該產品投了5萬元的產品責任險,所以,本該由你支付的5000元賠償,就改由保險公司支付了。換一種情況,如果消費者買回淨水後,雖然已經發現有質量問題,但由於沒有喝下去,那麽不能廠家是否願意給消費者以賠償,保險公司都不會賠錢給廠方,因為這時候的消費者並沒有受到實際的人身傷害和私人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