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直麵金融海嘯——全球金融危機及中國應對

§國際會計準則的橋梁共振效應

次貸危機的爆發,與國際會計準則中的公允價值核算原則容易產生的橋梁共振效應有關。雖然這不是國際會計準則製定的初衷,但會計準則在這方麵無疑起到了推波助瀾作用。

眾所周知,國際會計準則是國際通用商業語言,它在合理確認和計量金融資產特別是金融債券的價值方麵發揮著關鍵作用。

在過去,國際會計準則允許對證券投資依據成本或依據成本與市價孰低的原則來計量,可是新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卻明確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和後續計量。

這是什麽意思呢?這實際上就帶來了兩個問題:一是所謂的公允價值究竟能不能保證公允、合理?二是如果公允價值做不到完全公允、合理,那麽它又會給金融市場帶來什麽影響?應該說,這兩個問題都和這次次貸危機的爆發有緊密關係。

毫無疑問,國際會計準則要求以公允價值來計量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完全合理,也完全應該。因為隻有這樣,才能有效避免和減少金融機構及其交易人員故意設下圈套掩蓋盈虧業績。尤其是,當某些金融衍生產品的市場價格已經大幅度下降時,這條原則可以防止投資機構和交易人員用成本價粉飾太平、誤導投資者。

例如,某隻股票2008年初的買入價如果為10元,年末收盤價為4.5元,按照過去國際會計準則允許對證券投資依據成本或依據成本與市價孰低的原則計量,2008年末的估價依據就是4.5元。這是符合實際的。因為這時候你如果拋出該股票,能夠賣得4.5元現金。如果沒有這條規定,隻是因為該股票還沒有賣出、仍然躺在賬麵上,就按照當初買入的成本價每股10元來核算,就會欺騙公眾,也自欺欺人。

而現在新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來計量,那麽這時候它又怎麽來公允計量呢?國際會計準則雖然對公允價值有定義,甚至明確規定公允價值在實踐中應該怎樣產生,但這其中仍然帶有相當大的主觀性,從而偏離真正的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