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島,曾經因多次獲得世界最幸福國家“亞軍”稱號,被無數經濟學家推崇為北歐經濟社會的“優秀模式”。在這次金融海嘯席卷之下,冰島率先成了“兵”敗如山“倒”,馬上就陷入了國家破產危機。
這裏先要解釋一下什麽叫“國家破產”?國家破產並不是說這個國家從此以後沒有了,而是指出現了“國際收支危機”。也就是說,它要歸還別國的債務沒錢還了,它要向別國借債這時候也借不到了。
國家破產是近幾年來才出現的約定俗成的名詞,意思是說,我現在資不抵債了,暫時沒錢還給你們了,你們也幫幫忙吧,不要來逼我了,給我幾年時間喘口氣,等我恢複過來以後一切都好商量。
那麽,冰島一年之前還是最富裕的國家,又怎麽會落到現在這一步呢?原來,是過於龐大的金融鏈條成了拖垮冰島經濟的罪魁禍首。
2000年前後,冰島有多家銀行實行私有化。這些銀行為了與國有銀行競爭,推出了更低的貸款利率和更高的貸款額度。它們提供的長達40年的房屋貸款,資金主要來自國際銀行和金融機構的短期貸款。
資料表明,2007年末冰島3大銀行的資產累計1800億美元,這幾乎是該國GDP的10倍,其中80%是海外貸款。
用短期貸款來支撐發放長期貸款,風險就孕育在其中了。一旦到了還款日期,你拿什麽來還別人?當然,這個問題在經濟形勢好的時候表現得並不突出,可是一旦遇到金融海嘯,馬上要你顏色看。
美國爆發次貸危機後,冰島銀行賴以生存的短期貸款突然枯竭,再融資遇到嚴重困難。隨著事態發展,尤其是當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等大型金融機構破產倒閉時,冰島銀行著實感受到了金融海嘯的厲害。
冰島銀行不但在國內發放大量貸款,而且還把觸角伸到了海外。截止2008年6月30日,冰島最大的4家銀行所欠外債超過1700億美元,而2007年冰島的GDP隻有194億美元,中央銀行所能動用的國外流動資產更是隻有54億美元。冰島政府一共欠外債350億英鎊(相當於590億美元),人均負債20萬美元,相當於可支配收入的2.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