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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知識產權投資

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無形財產,已經成為越來越重要的經濟資源和競爭利器。但不能因為它無形,就被你打入冷宮,這對她就太不公道啦。無論是對知識產權直接行使權利,還是通過轉讓或許可他人行使權利,都能給你極大的投資回報。

知識產權的特點和內容

談到知識產權,一般人馬上會聯想到無形資產。這兩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係,所以談知識產權,先來討論一下兩者關係很有必要。

簡單地說,知識產權是法律賦予的一種專有“權利”,而無形資產是一種較高的獲利“能力”;知識產權是上層建築,無形資產是經濟基礎。

說得更通俗一點是,知識產權是一種可能的生產力,無形資產是一種現實的生產力。對企業來說,隻有把知識產權轉化為無形資產,才能實實在在增強企業實力;而對擁有這種知識產權的你來說,隻有把知識產權轉化為無形資產,才能把這種可能的財富變成現實的財富。

從中容易看出,無形資產的概念和內容要比知識產權更廣、針對性更強。例如管理藝術、企業文化、土地使用權、特許權、企業形象代言人的形象權和姓名權等,雖然屬於無形資產卻不屬於知識產權。它們的共同點在於:兩者都可以進行交易、投資,並從中獲取相應回報。

知識產權的概念

所謂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享有的專有權利。知識產權包含這樣幾層含義:

1.它是一種智力勞動成果。主要包括工業產權和版權(著作權)。

2.它是一種專有權利,而權利一般是有有效期的。換句話說,權利人隻能在有效期範圍內才能享有這種權利。

3.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產權,也叫智力成果權、無形財產權,在台灣稱之為智慧財產權。它的本質是人身權利(精神權利)和財產權利(經濟權利),它與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組織)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