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金也叫彩票資金。彩金如何在獎金、成本、籌資中間進行分配,是很有講究的事。事實證明,目前我國的彩金返獎率適中,也是激發彩民巨大積極性的主要原因之一。
據中國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有關人員解釋,獎金分割是彩票的核心問題。參照世界各國的實踐和運作方法,一般公認以50%左右的返獎率所獲得的福利金最多。根據51個國家和地區發行的133種傳統型彩票的數據加以統計,獎金返還率平均為53.61%。我國在1994年12月2日民政部頒發的《中國福利彩票管理辦法》第18條中對彩票資金的分配做了,如下規定:獎金不得低於彩票資金的50%,管理資金不得高於彩票資金的20%,社會福利資金不得低於彩票資金的30%。對彩票資金的成本作了重點說明,雖然經過了幾年的調整,但其成本價格基本沒有變,其中10%是各級募辦的批發、保管、運輸和銷售人員的代銷費,4%為彩票印刷費,1%為中募委發行中心的辦公、宣傳、倉儲、運輸等費用。因此,現行成本費確定為15%,基本上是合理的,也沒有超過20%的規定。
另據稅務部門透露,個人得獎、中獎、中彩等偶然性質的所得,根據規定,應交納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券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萬元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對於一次中獎收人超過萬元的,則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從2000年起,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各級福利彩票發行機構的福利彩票發行收入,開始全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從上我們知道了彩金的大致分割情形。那麽,作為彩民來說,從形式到內容又有哪些獲獎返還呢?這裏我們以2000年初在某地的實際例子來加以說明:
A.新千年圳萬元福利彩票有獎銷售
發行時問:2000年1月27日一30日(售完為止)
發行地點:××新體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