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解密彩票

政府是常勝將軍

小小的一張紙片上,打上二幾注彩號,花費幾元錢,也許就真的會從此成為百萬富翁——這個美妙的夢想,吸引著成百上千萬的彩民前赴後繼地去購買同一期彩票。結果,絕大多數人的夢想被戳破了,隻有少數幾個人如願以償地發出歡呼聲。

熱熱鬧鬧的場麵之外,隻有安之若素的政府部門,具體地是指彩票發行部門如體育事業、福利事業連同稅務部門,成了萬裏長城永不倒的常勝將軍,最大的贏家,國家淨得在30%以上。

我國現行彩票管理製度規定,彩票發行批準權集中在國務院。目前,經國務院批準並授權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發行“中國社會福利彩票”和“中國體育彩票”。除了這兩種彩票,未經國務院批準,任何地區、部門、機構、個人都一律不得發行彩票。之所以要這樣做,主要原因在於彩票的社會公益性目的。即發行彩票一定要保證政府是作為最大的贏家,以便用這種輔助性籌資,來滿足某種特定的社會公益性需求,在推動社會福利和體育事業發展的同時,倡導彩民關心和支持社會公益事業的良好道德風尚。

從這一意義上說,稱之彩票為向政府“微笑納稅”,實在是一個絕妙的比喻。

那麽,最近幾年來彩票集資功能用於社會公益事業方麵究竟有哪些作用呢?

先看體育彩票。

據了解,按國家規定,體育彩票吸納的資金使用大致分為三個部分:50%用於向彩民返還的各類獎項的資金;20%用於發行成本,包括彩票印製、運輸、儲存、勞務、廣告宣傳等費用。

30%為公益金,用於發展體育事業,包括全民健身計劃、奧運爭光計劃,以及體育設施維護、扶貧等。公益金上交財政後,由國家、省、市三級分配。以江蘇省為例,從1991年開始到1999年末,在不到9年時間裏共發行體育彩票13.6億元(其中電腦彩票從1998年6月至1999年末共發行4.7億元)。根據以上規定,體育彩票的50%即6.8億元,以各種獎項的形式返給了廣大彩民。體育彩票的30%即4億元,用作了體育發展基金,由中央、省、市、縣四級體育部門分享。僅江蘇省體委就從中取出了5千多萬元用於各項體育事業的發展,如3千萬元用於第三屆城市運動會、300萬元用於14屆省運動會、300萬元用於建設江寧足球訓練基地、75萬元用於承辦亞洲女子舉重錦標賽、45萬元用於改善省優秀運動隊的辦隊條件、213萬元用於各類健身工程和成年人體質測驗工作、84萬元用於體育扶貧工作等。體育彩票的發行。為緩解長期以來體育經費不足的困難起到了及時雨的作用。全國體育彩票發行中所積累起來的體育發展基金,作用非同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