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解密彩票

彩票是柄雙刃劍

按理說,國家發行彩票的目的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足為了呼喚社會良知和愛心。可是在事實上,彩票發行者和宣傳部門更願意渲染的是**裸的金錢占有欲望。無庸諱言,在這種金錢觀鼓噪下,多數彩民所具有的隻是博彩心理、暴富心理,少數彩民由於以平常心把買彩票當作是娛樂消費、幸運消費、社會公益消費,如同自願為災區捐款捐物一樣樂在其中,才能品味到一種良心上的自我慰藉。

彩票是柄雙刃劍,彩票業在為政府籌集資金的同時,在呼喚社會良知方麵的作用並不理想。

買彩票的彩民大多屬於中低收入者,這已被調查報告所反複證實。然而,另一個不可忽視的現實是,恰恰正是彩票,同時又成為中低收入的傷害者。根據西方經濟學的觀點,政府發行彩票實質意義上是相當於一種征稅。買彩票的人是“納稅人”,政府用收上來的一部分“稅金”用於發獎,另一部分稅金用於辦公益事業。所有政府都是以辦公益事業為理由來證明發行彩票是對社會有益的。然而,經濟學家們的觀點卻是,這種彩票“稅”違反了稅種應當遵循的社會公平的原則。古今中外的事例都證明,無論是從絕對數量還是占收入的相對比例上,低收入的人們花在彩票上的錢都遠遠大於中高收入者。他們獻出的“愛心”更多,他們納的“稅賦”更重,然而,他們當中的絕大多數人一輩子都是與“贏”無緣,因而受到的經濟傷害也更重。

我們常常會在一些摸彩現場看到,有的外來打工者,動輒掏出成千元的錢(那可是他們幾個月的辛苦錢嗬!),換回彩票,希望能從中博出多少倍的回報,擺脫“藍領”階層。然而,往往是希望過去是失望,當把所帶的錢摸完一無所剩時,便站在一旁後悔得兩眼發愣,滿臉通紅,隻有望“獎”興歎的份兒。我們也常常會在報紙上看到某某貧困者隻買了幾元錢就中得大獎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