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投資機遇大、風險也大,所以必須做好風險防範。
各項影響因素分析
決定對外投資的影響因素主要有以下七項:
一是盈利及增值水平。投資的目的就是為了賺錢,而現在舍近求遠去境外投資,投資回報率必須高於國內投資才是合理和有價值的。
二是對外投資安全性或風險。主要體現在政治風險、技術風險、利率風險、物價風險、市場風險、外匯風險和決策風險七個方麵。
三是投資成本。包括前期費用、實際投資額、資金成本和投資回收費用四部分。不用說,隻有當對外投資盈利和回收額大於投資成本時經濟上才是有利可圖的。
四是投資管理和經營控製能力。這就是說,準備用多大的投資額去擁有必要的經營控製權,然後再實現其權利,從而服務於企業的其他經營目標。
五是籌資能力。
六是變現能力。即對外投資中的實物、技術、無形資產能夠以什麽樣的價格和速度變成貨幣資金,這實際上就涉及到對外投資結構的問題。通常而言,短期投資的流動性要高於長期投資、證券投資的流動性要高於非證券投資。
七是對外投資環境。包括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兩部分。
各項風險因素分析
總體來看,對外投資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四方麵:
一是外源性風險。最常見的外源性風險有政治風險、社會動亂風險、東道國法律法規調整帶來的風險,並且這些風險客觀存在、不可避免。外源性風險不是你無法把握,就是你根本不了解,或者雖然了解卻不理解,最終導致無疾而終。許多國家都有這樣的“政策”:歡迎中國人前去購買國債,但是要想購買它們的技術就“沒門”,購買核心技術和能源、礦產等就更“不可能”。
另外就是,有時僅僅是東道國政府或總統個人對來自中國的投資項目感到敏感,就會為解除社會公眾質疑,一票否決正在依法進行中的項目。而西方民主國家中都有反對黨,反對黨最擅長的就是質疑政府在招投標過程中可能存在腐敗。在這種情況下,總統為避嫌疑,哪怕明知“府院之爭”僅僅是出於國內政治鬥爭的需要,也會終止中國企業的對外投資,這種情形最常見不過,在俄羅斯、墨西哥、泰國、越南等都曾經出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