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俗話說,“白紙黑字上寫著,賴是賴不掉的”。確實,市場經濟需要合同作為約束雙方的依據,但與此同時也會作為束縛雙方或某一方的桎梏。一旦被別有用心者利用,就會成為陷阱;即使一時疏忽,也可能會釀成巨大損失。
2.與對方簽訂合同前一定要審查對方的資格,以保證合同條款能夠得到正常履行。同時要注意,如果合同金額較大,就必須請相關專業人士起草或審核,把可能出現的問題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避免上當受騙造成損失、壞了心態。
3.判斷合同詐騙和合同糾紛的主要區別在於:看對方有無履約能力、履約行為、簽約後的財物流向、是否願意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對方根本不具備履約能力,或者隻具備部分履約能力;隻想行使權利,不想履行義務;財物到手後用於非正常途徑;事後推卸責任,或敷衍了事,甚至攜款潛逃等,這些都是詐騙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