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幾乎沒有哪一家不需要融資的,而融資的最主要方式依次為銀行貸款、民間借貸、發行債券。在這裏,很重要的一個問題是融資的規模多大為好?推而廣之,整個企業一共允許借多少錢用於生產經營周轉?這裏麵大有講究。如果搞得不好,為融資而融資,雖然錢的問題可能解決了,卻會引發其他一係列“不經濟”的問題,白白降低盈利目標,造成風險。
關於小微企業融資,請讀者參閱本叢書中的另一本《小微企業融資一本通》。這裏隻提兩點:一是資金的形式,二是資金需求期限。
資金的形式
從資金形式看,小微企業融資的用途主要是三大塊:一是用於添置生產設備的固定資金,特點是數額較大、期限較長;二是用於發放員工工資、支付差旅費等短期周轉的流動資金,特點是數額不一、期限較短;三是用來進行技術開發、市場開拓的發展資金,特點是數額最大、期限最長。
對於小微企業來說,這方麵的總體要求是:
盡量減少固定資金投入
否則一旦經營失敗,這些投入就會變成實實在在的虧損。最簡單的道理是,原來一萬元買入的新設備,現在五千元甚至三千元也不一定賣得出,有的隻能當廢品賣,這損失可就大了。所以這裏有條原則,那就是盡量租用生產設備和辦公場地,這樣你付出的就隻是租金。等到度過了初創期(一般為一年),企業發展前景穩定而明朗了,這時候有條件再添置必需的生產設備,就顯得比較明智。
盡量壓縮流動資金開支
尤其是不能依靠借錢來支付辦公費、差旅費等。如果是這樣,就表明你的資金過於緊張,這時候不適合搞企業。要知道,有時候手頭稍微緊一緊,一些不該用的費用就節省下來了;而這些節省下來的錢實際上都是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