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微企業避險一本通

§銷毀憑證

許多老板都有隨手銷毀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合同等會計資料的“習慣”。隻要覺得是對自己“不利”的、以後“用不著”的、被稅務人員發現會“不得了”的憑證,都會被保管在一個特別嚴密的地方,或者索性就馬上銷毀了,企圖造成一種“死無對證”的結局。

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老板隱匿、銷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會計資料),或者指使會計隱匿、銷毀會計憑證,情節嚴重的,會被判處實刑,並繳納罰金。所以,這種銷毀憑證的風險很大,是在把企業和老板個人的前途作賭博。

淩老板辦了一家小加工廠,平時看上去生產很紅火,可是納稅額卻不多。淩老板心中一直暗暗得意,覺得自己和會計的這“兩本賬”做得實在天衣無縫。相關原始資料都被我隨手銷毀了,誰也沒辦法查出來,你還能對我怎麽樣?

有一天,事務所上門查賬來了。淩老板出麵打了個招呼,說了一番“歡迎指導”之類的客套話,然後就吩咐會計要“全力配合”。可心裏想,你們年年都來查賬,又能查出個什麽名堂來呢?有關單據我早就銷毀了,你們查個屁!

淩老板走了,隻見稅務人員篤悠悠地坐下來,慢慢地啜茶,然後吩咐會計做兩件事:一是把工廠最近3年來的賬本全部搬到會議室裏去;二是把這3年中與客戶簽訂的所有合同也都搬過來,然後分成3堆:第一堆是加工業務已經完成了的合同,第二堆是加工業務正在進行中的合同,第三堆是還沒有開始加工的合同,分別把這三堆的合同金額計算出來。

在小企業中,這些業務本來就是會計部門負責的,所以主辦會計對此熟門熟路,很快就報出了結果。而這時候,稅務人員也已經從賬本上找出了總賬收入。會計剛才很是忙活了一陣子,可是當她一看到攤在桌上的賬本,就一下子全明白了。為什麽?因為她過去做了兩套賬,這兩個數字根本就對不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