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司經營管理業績的最佳衡量標準,是取得較高的營業用權益資本收益率(沒有不合理的財務杠杆、會計操縱),而不是每股收益的增加。我們認為,如果管理層和金融分析師們將最關注的焦點不是放在每股收益及其年度變化上的話,公司股東以及社會公眾就能更好地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
——沃倫·巴菲特
【巴菲特投資策略】
巴菲特認為,投資者評估企業內在價值的一個重要指標是股東權益報酬率,這也是衡量上市公司價值增值能力的最好指標。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年報中多次重申自己喜歡的公司標準。他認為,隻要沒有在會計核算上弄虛作假,那麽,在沒有負債或允許少量負債的情況下,良好的股東權益報酬率最能判斷一個公司內在價值的高低。
對比這一點不難發現,絕大多數中國投資者看一家上市公司的好壞,目光都會聚焦在每股盈利水平是否持續增長上。顯然,這和巴菲特的衡量標準有很大的不同。
巴菲特為什麽要用股東權益報酬率作為衡量標準呢?原來,這個指標更能反映公司管理層利用股東投入的資本實現了怎樣的經營效率——股東權益報酬率高,表明公司股東權益在高速增長;相應地,這家公司的內在價值和股票價格也會隨之穩定增長。
巴菲特用1988年《財富》雜誌上刊登的有關資料證明,隻有持續的贏利能力,才是衡量明星企業的真正標準。他自己就是集中投資於股東權益報酬率高的股票,才取得成功的。
他說,根據《財富》雜誌1988年出版的《投資人手冊》,在美國500大製造業、500大服務業公司中,隻有6家企業在過去的10年中股東權益報酬率超過30%,其中最高的一家也不過隻有40.2%。
而在1977至1986年間,這1000家最好的大企業中,隻有25家能夠達到以下業績優良的雙重標準:連續10年平均股東權益報酬率達到20%;並且沒有哪一年低於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