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有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廣義概念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的資金,如信托投資基金、保險基金、公積金以及各種基金會的基金等;狹義概念單指證券投資基金。而這裏我們所說的基金正是狹義概念,這是首先要明確的。
所謂證券投資基金,是指一些專家利用基金管理公司這個平台發行基金份額,然後把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委托基金托管人(具有資格的銀行)托管,基金管理公司在這其中專門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與基金投資者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對於投資者來說可以簡單地理解為,購買基金實際上就相當於聘請專家幫你理財。
與基金有關的概念非常多,農民理財至少需要了解以下概念,才能對基金投資有一個初步的了解和認識。
基金的設立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2年6月19日修訂),成立一家新的證券投資基金,募集期限從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不得超過3個月;在此基礎上,還必須符合以下兩項條件之一:
①設立募集期內淨銷售額不少於2億份、金額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基金份額持有人數不少於200人。
②使用公司股東資金、公司固有資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或基金經理等人員資金認購基金的,金額不少於1000萬元人民幣,且持有期限不少於3年;基金募集份額不少於5千萬份,募集金額不少於5千萬元人民幣;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不少人200人。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基金管理人才能公告該基金成立,並從成立之日起把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正式轉入他們開設的基金賬戶。
基金組織
基金組織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資者三方麵,這三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地位和責任是通過基金契約來進行規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