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簽訂裝潢合同以前,顧客首先要明確,自己在哪幾方麵可以預防裝潢中的陷阱
●請裝潢公司裝潢房屋,一般都要簽訂裝潢合同。顧客在簽訂合同的前後應該注意哪些方麵呢?請您介紹一下。
買好新居,隨之而來的就是煩人的選材、選樣和監督,既耗費精力又消耗體力。在正式和裝潢公司簽訂合同的時候,有這樣幾處裝潢陷阱需要提防。
避免拖延裝潢工期
首先,要約定一旦延期完工的違約責任。顧客應該同裝潢公司簽訂書麵的裝潢合同,約定具體的完工期限和延期完工的違約責任。完工期限以驗收合格書載明的日期為準,每超過合同規定的完工期限1天,裝潢公司必須向顧客支付總價款1%的違約金。同時,合同中可以載明拖延工期多少天後,顧客有權單方麵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裝潢費用。
其次,是分期付款。也就是說,要按照工程進度付款,部分款項(大約30%)要等到竣工驗收合格後才能付清。
其三,盡量不要選擇在裝潢高峰期進行裝潢。這樣不但質量不容易得到保證,而且工期很可能會延長。
避免裝潢費用約定不明
比如說,要約定裝潢材料由誰購買。規定裝潢公司必須憑顧客簽字同意的請購單才能代購材料,並且要求詳細規定材料的品牌、數量以及最高限價。
要約定材料用壞以後的賠償方法和金額。
要約定人工費的具體項目及計價方法。
要約定電表報裝的委托手續和費用負擔。
要約定質量違約的扣款標準和金額。
另外,最好要請行家幫助一起審查家庭裝潢協議。
避免虛報裝潢麵積
顧客要親自同裝潢公司一起,用儀器測量牆體、櫃體等處麵積,以此作為計價依據。
要在合同中具體規定,各個裝潢項目的計價方法、材料費和人工費用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