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投資進入的目的,是要最終擇機退出。所以,了解一下天使投資一般在什麽時候以什麽方式退出,對創業者來說是很重要的。
天使投資退出的4種方式
通常情況下,當初創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或者麵臨經營不佳甚至破產時,天使投資人便會想方設法出售股權換取資金。
總體來看,天使投資人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4種:
一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這種退出方式最容易被雙方接受。因為公司上市就意味著價值暴漲,並且通常會是企業發展史上的價值最高點,就像婚禮上的新娘新郎一生中最漂亮一樣。天使投資人趁這個時候拋出股票獲利最豐;而這時候的創業者也不會因此影響資金周轉。問題隻在於,最終能夠走向公開發行股票的初創企業不但很少,而且很遙遠。
二是企業並購、回購。如果企業永遠沒有公開發行股票的機會或者根本不想公開發行股票,那麽天使投資人在企業下一輪融資時選擇退出,不但手續簡單、而且周期也短,也算是一種“見好就收”;而對於創業者來說,一方麵趁天使投資人退出的時候回購一部分股權可以增強對企業的控製力,另一方麵也可以通過早期天使投資的退出給更有實力的風險投資騰出空間,同樣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三是企業破產清算。破產清算雖然是天使投資人和創業者都不想看到的,卻又是麵廣量大的一種結局。之所以說雙方不想看到,是因為這種方式的退出損失最為慘重:創業者損失的主要是管理、運營、業務,天使投資人損失的全是真金白銀,更是苦不堪言。
四是中途撤資。天使投資人之所以會中途撤資,多半是因為不再看好該企業的發展。所要注意的是,撤資不能違反《合夥企業法》第46條規定,即不能在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退夥,否則如果給公司造成實際損失,創業者可以要求天使投資人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