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哪怕是一些高等文化人,是很少注意到,自己的內部的精神活動也是有層次的。可以說,越是關注這一點的人,他的層次就越分明,精神的世界也就越複雜,這個人也越具有自我反省的能力。反之,那些越是忽略這一點、混混沌沌得過且過的人,他的層次就越淺,越缺乏對自我的觀照。一個人,平時的所思所想,對於世俗事物的情感反應等,我將其歸納為內心生活的第一個層次。這類精神產物還是比較初級的、粗糙的、未經過濾的,裏麵有很多雜質。夜晚的夢境則是第二個層次。在那裏頭,本質現身,讓人換一雙眼睛來重新看世界內部的模樣,而自己也變成了一個對象,一個“他者”。所以人的夢境裏頭具有無限的可能性,這些可能性作為暗示彌漫在風景裏頭,敦促人向自己的本質回歸。但夜晚的夢還隻是提供了反省觀照的可能性,並沒有將這種可能性付諸實踐——因為做夢是不由自主地被動行為。隻有人類的精神創造活動,才是內心生活的第三個層次。人在從事創造(音樂、哲學、藝術表演、文學等等)之際,進入到完全陌生的精神維度,在那裏頭,死人開口說話,完全意想不到的畫麵或事件層出不窮,一切世俗的常規全部作廢,代之以神秘的、無法把握的邏輯所主宰的衝動。而且人隻有在這類創造中,才能將黑夜夢境中的可能性加以實現,達到深層次的反省。否則夢永遠是夢,同人的精神生活是脫節的。
從童年時代起,我的生活中就有兩種夢,即:夜晚的夢和白天的夢。童年時代的白日夢是很純真的,總是一個人悄悄地想那些好的、美麗的、帶有理想色彩的事。一般是憑空想象,也有的時候以故事、電影和圖書做媒介。白日夢中的“我”是比較模糊的,似乎是一個善感的、具有同情心的影子人,而白日夢的材料,則可以是生活中的任何小事。想象的目的,則是為了滿足自己各種各樣的欲望。或許下意識裏,有很強的要使自己變得完美的傾向,比如我極為喜歡養小動物,在寒冷的冬天,我就設想自己在結冰的路麵上撿到一隻凍壞了的蝙蝠。我將它帶回家,把它放在一大團暖和的棉花裏頭,再將棉花團放到火爐旁,然後看著它慢慢蘇醒。這樣就救活了它。冬天沒有蚊蟲,給它吃什麽呢?我要訓練它吃飯。它長啊,長啊,長得很大很大,翅膀一張開像一把油紙傘一樣。那時我就要帶著這隻巨大的蝙蝠到處走,讓大家看稀奇。我還設想過自己救父親的英雄舉動,設想過從地麵鑽洞,一直鑽到泉水冒出來的那種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