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何處喚笙歌

第七十五章 那座沿海之城

初中物理課時,我們都曾學過一個知識:水的比熱容較大,所以臨近海邊兒的地方,夏天涼快,冬天暖和,絕對是個長期居住的好地方了,又因沿海城市發展較快,人們便蜂擁而至,有的度假,有的欲享受生活,有的想尋得更好的未來,但還有一種人,蘇羽歌一家便屬於其中。

十年前父母帶著安晴離開千燈古鎮時,生活已經捉襟見肘了,舅舅沒什麽收入,打官司的錢和罰金便全由安晴家出了,以至於原本一個小康家庭落得了苦苦求生的境地,於是父母就帶著安晴來了這沿海之地。

她曾在《北京人在紐約》中聽過這句話:“如果你愛一個人,就把他送去紐約,因為那裏是天堂,如果你恨一個人,也把他送去紐約,因為那裏是地獄。”

那麽天堂也好,地獄也罷,能讓無數人憧憬,必定是能生存下去的地方。國內的沿海城市亦是如此,發展的快了,就業機會必定多了。

對安晴的父母來說,確是如此,但對安晴,這卻是一個可以讓她恣意放縱的,地獄。

當她學會打拳的時候,她成功的將欺辱過自己的人跪地求饒,也成功的讓所有人不敢接近。

她打倒了小鎮子上最強大,最耀武揚威的混混,於是她便成為了比那個人更變態的混混。

安晴曾嗤笑過這個詭辯的邏輯,不過到後來她慢慢習慣,甚至於放縱,再加上當時鎮子裏的治安不嚴,她每每打架被抓到,若是無傷大事,口頭教育幾下就放回去了,於是她更加頑劣了,以至於將打架當成了必需品,就像往後的酒一般。

她承認,這其中是帶有發泄的成份的。

曾經我在千燈,麵對所有人的指責、謾罵、與不信任,我別無他法,隻得選擇聽著,然後像狗熊一樣逃跑。如今我在這座沿海小鎮,所有人都畏懼我而遠離,在以為我沒有看見的地方指著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