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宬微微低頭,嘴角噙笑,“善良好,善良最難能可貴。”
牛鳳菊打量著風度翩翩,縱然一襲白衣被鮮血染紅,也不失儒雅的傅宬,心裏滿意得不行。
“小夥子叫什麽名字啊?家住哪兒啊?你救了我家冬脂,我們可得好好感謝你。”
“小生姓許,名期陽,不是本地人。”
問了名字還不行,牛鳳菊又問東問西,恨不得連傅宬家有幾畝地都問出來,可越是問得清楚,也越是叫她抓心撓肺。
這樣的少年郎才是她心中的女婿人選啊,隻可惜被那傅家搶先了一步!
傅宬怎麽會看不出來牛鳳菊的意思,得了未來丈母娘的青睞,他心中自然也是歡喜。
他故意擺出一副受長輩喜歡的謙遜有禮模樣,抻了抻自己的血衣,道:“伯母,不知伯父身形如何,能否借一身衣裳先給我換上,不然我穿這樣一身衣裳出去,恐怕會嚇著旁人。”
“對對對!”牛鳳菊恍然大悟,“你瞧瞧,我就顧著跟你說話,這茬都忘了。你等著,我去給你找找去。”
李忠棉的衣裳多是暗色,但被洗的幹幹淨淨,傅宬穿了看起來倒也是精神氣爽。
“來,你把這髒衣裳給嬸,嬸給你洗幹淨,這日頭毒,不出半日功夫也就幹了。”牛鳳菊說著就要去拿那血衣。
傅宬特地跟牛鳳菊借衣裳,是為了日後還能再上門來還衣裳,要是洗幹淨了,他這衣服不就白換了麽?
因此他拿著衣裳往身後藏,“這怎麽好勞煩伯母。”
牛鳳菊奪,他就躲,兩人來來回回,一直到冬脂從房間出來才停下來。
“幹嘛去啊冬脂?”牛鳳菊問。
李冬脂慌慌忙忙跑向廚房,頭都未回,“煮點米湯,小狗狗餓了,先煮點米湯喂它們。”
“我來我來,你去招待許公子。”牛鳳菊鑽進廚房,把冬脂趕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