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買東西的人都表示不知道這是贓物,所有的罪名都推到了劉寡婦的頭上。
陳啟搞的小動作在別人看來就是小心謹慎,但是他故意設套讓人鑽,民警還真看出來了。
正常人誰會在自己家的家電上貼上自己的名字?
這不是設套是什麽?
但是,設套不犯法啊。
他確實設套了,可也沒人強迫劉寡婦砸人家的門啊。
他們不得不說,陳啟這人還真是心眼多,八百個。
他們以為陳啟能證明家電是他的,還能證明錢也是他的嗎?
結果他還真的小瞧了他,隻見他從那一遝一遝的錢裏抽出了一張紙,上頭寫著陳啟兩個字。
每一遝錢裏都有。
辦案的民警嘴角抽的厲害問:“你就不怕她把錢給存銀行了?”
“那不是更好查了?直接查錢的來源不就好了?交代不出來的,那肯定就是從我家拿的唄。
我有取款憑證的,現金就放在家裏。”
“那你倒是說說看,你取這麽多現金放在家裏幹什麽?”
“這是我們家的零花錢啊,這些很多嗎?不就是十萬塊嗎?值得大驚小怪的?”
民警甲:“……”
民警乙:“……”
都有被裝到了怎麽辦?
他們心裏想著這下劉寡婦怕是要牢底坐穿了,得罪了什麽大人物啊。
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劉寡婦怕是再也出不來了。
陳啟笑嗬嗬的說:“其實我也沒必要一定讓她坐牢,畢竟東西都追回來了,我可以私了的。”
民警聽說他願意私了,當然把這件事告訴了那劉寡婦的兒子。
他雖然當了十幾年的夾心餅幹,現在對媽媽的感官非常差,可終究還是他媽媽,就答應了私了。
陳啟在官方調解員的調解下,跟答應了調解。
結果是對方賠償陳啟所有的損失,並且賠償兩千塊錢,並且保證把房子給賣掉,以後絕對不影響到陳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