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笙:“是,他們太過分了!別的不說,光......那一點,就不可原諒了。”
李小蘭也想起了那個可怕的下午,手術室外聽到的那些痛苦和絕望的慘叫,輕輕地點了點頭:“如果是我的話,我絕不原諒。”
“對!我也是。”一直昏迷著的孫湘琴醒過來了,“從她要賣掉我的錄取通知書那一刻,從得知他們要把我嫁給那個人的時候,在我的心裏,就再沒有家人了!我想過去死,我甚至都跳到了河裏,想把自己淹死。可是,當水灌進我的喉嚨的時候,我聽到了心底有一個聲音在說,不!我不甘心!我這一輩子從沒有做過一件惡事壞事,為什麽我要去死?為什麽那些壞人惡人黑了心肝的人們卻可以繼續有滋有味地活著?!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不比別人差,我為什麽要這麽屈辱地失去,然後在死後還要被人胡亂議論?!不!我就要活著!我不但要活下去,還要活得很好很好,我要讓那些人看看,我孫湘琴不是個白吃的!我比他們所有人都更有出息!”
傅笙和李小蘭都震了震。
孫湘琴停下來喝了一口水,繼續說道:“我家裏麵有五個女兒,他們心心念念要兒子,結果生了五個女兒,而我就是老五。我生下來的時候,他們一家人都恨死了我,恨我不是兒子,恨我不該來到這個世界上。所以,他們要將我扔茅坑裏溺死。可是沒有想到的是,我命硬,沒有死成!然後他們就開始虐待我,他們給我取的名字是死妹兒,他們看到我之後的口頭禪是你囊個不去死,十幾年來他們對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快點去做活路!不做就把你丟到山裏麵去喂狼!”
李小蘭捏住了傅笙的手指,越捏越緊。
孫湘琴聲音一如既往地平靜:“我三歲的時候就開始做家務,五歲的時候就要洗衣服。夏天還好些,冬天洗衣服就很冷了。我們那裏有一條河溝,就是小溪,村裏的人都到那裏去洗衣服。有一年冬天我去那裏洗衣服,凍壞了腳後跟,長了一腳的凍瘡,後來凍瘡爛了,腳後跟的肉爛完了,裏麵的骨頭都露出來了......別人六歲上小學,我是八歲才上學,當時還是鄉裏的一個老師看到我大冬天的在街上打著一雙光腳板賣雞蛋,多問了我兩句,我才有了書讀的。那個老師對我特別好,她給我鞋子穿,給我棉襖穿,雖說她一再地說那些都是別人穿舊了的小了的不要了的,但是我還是很高興,很感謝她!她還寫了報告,讓校長免我學費,她還在放學之後教我寫字、讀書。我怎麽可以就那樣去死了呢?我還沒有報答她的恩情,我怎麽能去死呢?想起來當時我真的是瘋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