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應先生,聽說你很喜歡我

第三十四章 不是情人

有些人,生來就已經點滿了貪得無厭的技能,不會反思,不會多慮,隻會想著怎麽從別人身上多榨取一些利用價值,也隻會覺得自己做什麽都不算錯。

秦玉梅大概就是這類人,有可能比這類人還要‘勇敢’一些。

“行了媽,我要回去了,如果沒什麽事的話你也回去吧,如果李叔叔真的是無罪的,警方也自然會放過他,你用不著來求我,我也幫不了你什麽。”莫秋雨把話給挑明了,她再跟秦玉梅說下去,她真怕自己會抑製不住情緒。

都到了這個節骨眼上了,她滿口還是隻會汙蔑父親的話語,以前的莫秋雨還會信,現在的她,哪裏還敢去信秦玉梅?

“不行!”秦玉梅拉住了莫秋雨的胳膊,說什麽也不讓她走:“我昨天都已經看見了,你和應先生就住在一個酒店裏,你是他情人吧?你們之間有什麽不好說的?怎麽就不能幫了?難不成我養這麽大個女兒,就讓他白糟蹋了?”

秦玉梅心裏是想,應清軒看著人模人樣的,沒想到連她剛成年的女兒也能去做他的情人。

莫秋雨是沒想到的,秦玉梅不僅吃相難看,說辭也難聽。

“媽,我不是他的情人。”

“你不是他的情人那你怎麽會在他的酒店?還穿著浴袍,秋雨啊,這些事情你長大了媽媽不管你,但是你要分得清楚,救你李叔叔真的是很大的一件事啊!”秦玉梅說著都有些哭腔了,她一定要想辦法救李晟。

她不能容忍自己的老公是個勞改犯,這樣不僅會讓她在那些姐妹之中抬不起頭,以後也會毀了兒子的前程!

“多大的一件事?”莫秋雨頓住腳步轉了身,眼神裏都是冷漠:“你為什麽不去勸勸李叔叔改邪歸正,去自首,去說明貪汙的情況,而要在這裏纏著我?難道做了壞事不該付出代價嗎?”

莫秋雨萬萬沒想到,她的話音一落,一個響亮的巴掌落在了她的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