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時候想到,忠厚老實的讀者或研究者,遇見有兩種人的文意,他是會吃冤枉苦頭的。一種,是古裏古怪的詩和尼采式的短句,以及幾年前的所謂未來派的作品。這些大概是用怪字麵,生句子,沒意思的硬連起來的,還加上好幾行很長的點線。作者本來就是亂寫,自己也不知道什麽意思。但認真的讀者卻以為裏麵有著深意,用心的來研究它,結果是到底莫名其妙,隻好怪自己淺薄。假如你去請教作者本人罷,他一定不加解釋,隻是鄙夷的對你笑一笑。這笑,也就愈見其深。
還有一種,是作者原不過“尋開心”,說的時候本來不當真,說過也就忘記了。當然和先前的主張會衝突,當然在同一篇文章裏自己也會衝突。但是你應該知道作者原以為作文和吃飯不同,不必認真的。你若認真的看,隻能怪自己傻。最近的例子就是悍膂先生的研究語堂先生為什麽會稱讚《野叟曝言》。不錯,這一部書是道學先生的悖慢**毒心理的結晶,和“性靈”緣分淺得很,引了例子比較起來,當然會顯出這稱讚的出人意外。但其實,恐怕語堂先生之憎“方巾氣”,談“性靈”,講“瀟灑”,也不過對老實人“尋開心”而已,何嚐真知道“方巾氣”之類是怎麽一回事;也許簡直連他所稱讚的《野叟曝言》也並沒有怎麽看。所以用本書和他那別的主張來比較研究,是永久不會懂的。自然,兩麵非常不同,這很清楚,但怎麽竟至於稱讚起來了呢,也還是一個“不可解”。我的意思是以為有些事情萬不要想得太深,想得太忠厚,太老實,我們隻要知道語堂先生那時正在崇拜袁中郎,而袁中郎也曾有過稱讚《金瓶梅》的事實,就什麽駭異之意也沒有了。
還有一個例子。如讀經,在廣東,聽說是從燕塘軍官學校提倡起來的;去年,就有官定的小學校用的《經訓讀本》出版,給五年級用的第一課,卻就是“孔子謂曾子曰: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那麽,“為國捐軀”是“孝之終”麽?並不然,第三課還有“模範”,是樂正子春述曾子聞諸夫子之說雲:“天之所生,地之所養,無人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