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們要批評家:魯迅雜文精選集

略談香港

本年一月間我曾去過一回香港,因為跌傷的腳還未全好,不能到街上去閑走,演說一了,匆匆便歸,印象淡薄得很,也早已忘卻了香港了。今天看見《語絲》一三七期上辰江先生的通信,忽又記得起來,想說幾句話來湊熱鬧。

我去講演的時候,主持其事的人大約很受了許多困難,但我都不大清楚。單知道先是頗遭幹涉,中途又有反對者派人索取入場券,收藏起來,使別人不能去聽;後來又不許將講稿登報,經交涉的結果,是削去和改竄了許多。

然而我的講演,真是“老生常談”,而且還是七八年前的“常談”。

從廣州往香港時,在船上還親自遇見一樁笑話。有一個船員,不知怎地,是知道我的名字的,他給我十分擔心。他以為我的赴港,說不定會遭謀害;我遙遙地跑到廣東來教書,而無端橫死,他——廣東人之一——也覺得抱歉。於是他忙了一路,替我計畫,禁止上陸時如何脫身,到埠捕拿時如何避免。到埠後,既不禁止,也不捕拿,而他還不放心,臨別時再三叮囑,說倘有危險,可以避到什麽地方去。

我雖然覺得可笑,但我從真心裏十分感謝他的好心,記得他的認真的臉相。

三天之後,平安地出了香港了,不過因為攻擊國粹,得罪了若幹人。現在回想起來,像我們似的人,大危險是大概沒有的。不過香港總是一個畏途。這用小事情便可以證明。即如今天的香港《循環日報》上,有這樣兩條瑣事:

陳國被控竊去蕪湖街一百五十七號地下布褲一條,昨由史司判笞十二藤雲。

昨晚夜深,石塘嘴有兩西裝男子,……遇一英警上前執行搜身。該西裝男子用英語對之。該英警不理會,且警以bbb。於是雙方纏上警署。……

第一條我們一目了然,知道中國人還在那裏被抽藤條。“司”當是“藩司”“臬司”之“司”,是官名;史者,姓也,英國人的。港報上所謂“政府”“警司”之類,往往是指英國的而言,不看慣的很容易誤解,不如上海稱為“捕房”之分明。